臺中市上石國小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第一篇 總則
1.1 學校概況資料
學校概況資料包含地理位置、學校基本資料及環境概況,主要內容為學校位置、校園配置及周遭環境之介紹,內容分述如下:
一、地理位置
上石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位於臺中市西屯區(以下簡稱本區),西屯區位於臺中市心臟地帶,北與大雅區之橫山里為鄰,西以大肚山台地與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接壤,東、南二面與本市北屯區、北區、西區、南屯區為界,面積39.8411平方公里,佔臺中市總面積的百分之1.8 ,人口數近21萬人,僅次於北屯區,佔臺中市總人口的百分之7.86。
本區橫跨大肚山台地與臺中盆地,以筏子溪為界,西半部為大肚山台地東側緩坡,稱「溪西」;東半部為臺中盆地西側斜面,稱「溪東」。溪西地區包括林厝、永安、福安、福雅、福林、福瑞、福聯、福和、福中、福恩、協和等11里;溪東地區包括何南、何成、何明、何厝、何安、何福、何德、何仁、何源、惠來、大福、大鵬、大河、大石、鵬程、逢福、逢甲、上德、上安、上石、潮洋、龍潭、至善、西安、西平、西墩、港尾、廣福等28里。
在氣候方面,以臺中市氣象觀測站的資料來看,年均溫約攝氏23.3度,最冷月均溫16.1度,最高月均溫29.4度(民國85年),但受地形影響,大肚山台地區的晝夜溫差變化比臺中盆地大。年雨量1460.2公釐(民國85年),較臺灣西部各大都市少雨,但雨季與高溫季節一致。
二、學校基本資料
此項包含學校基本資料與建築物調查資料等二部分,說明如下。
(一)學校基本資料部分:102學年度班級數小學30班幼兒園2班,教職員工生人數895人。本校主要建築物共有4棟,分別為教學大樓A棟、B棟、C棟及活動中心等,詳細資料如表1-1-1與表1-1-2所示。
(二)建築物資料調查部分,含校舍基本資料、校舍資料及校舍現況調查等資料,詳見表1-1-3。
三、環境概況
(一)周邊設施:本校附近青海路河南路口及西屯路河南路口各有一座加油站,距離約300公尺。
(二)校園內建築物風格及特色:本校建築型態為一般學校建築,主要建築呈現ㄇ字形。
(三)校園平面配置圖及周邊道路,如表1-1-1所示。
表1-1-1、學校基本資料
學校基本資料 |
|
|||||||||||||
學校名稱 |
臺中市西屯區上石國民小學 |
學校電話 |
04-27087412 |
|
||||||||||
學校地址 |
407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2段上石南六巷25號 |
|
||||||||||||
班級總數(日校: 32 班) |
|
|||||||||||||
ㄧ年級 |
5班 |
|
||||||||||||
二年級 |
5班 |
|
||||||||||||
三年級 |
5班 |
|
||||||||||||
四年級 |
5班 |
|
||||||||||||
五年級 |
6班 |
|
||||||||||||
六年級 |
4班 |
|
||||||||||||
附設幼兒園 |
2班 |
|
||||||||||||
職員 |
12人(行政3名+校護1名+職工5名+警衛3名) |
|||||||||||||
教師 |
67人(校長1名+正式教師56名+鐘點代課教師10名) |
|||||||||||||
學生 |
幼兒園 |
51人 |
||||||||||||
ㄧ年級 |
126人 |
|||||||||||||
二年級 |
135人 |
|||||||||||||
三年級 |
125人 |
|||||||||||||
四年級 |
115人 |
|||||||||||||
五年級 |
145人 |
|||||||||||||
六年級 |
119人 |
|||||||||||||
全校師生員總人數:895人 |
|
|||||||||||||
建築物總棟數:4 |
|
|||||||||||||
建築物1 |
A棟 |
|
||||||||||||
建築物2 |
B棟 |
|
||||||||||||
建築物3 |
C棟 |
|
||||||||||||
建築物4 |
活動中心 |
|
||||||||||||
學校照片 |
|
|||||||||||||
學校正面照(1) |
學校正面照(2) |
|
||||||||||||
校園平面配置 |
|
|||||||||||||
學校平面配置圖 |
|
|||||||||||||
校園周邊道路圖 |
|
|||||||||||||
填表人員資料 |
|
|||||||||||||
填表人員 |
許妙鴻 |
職稱 |
生教組長 |
|
||||||||||
電話 |
04-27087412分機722 |
電子郵件信箱 |
hses167@gmail.com |
|
||||||||||
填表日期:102年10月11日 |
|
年級 班級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1 |
23 |
27 |
24 |
24 |
24 |
29 |
||
2 |
26 |
27 |
24 |
24 |
24 |
30 |
||
3 |
25 |
27 |
26 |
23 |
24 |
30 |
||
4 |
26 |
27 |
26 |
22 |
25 |
30 |
||
5 |
26 |
27 |
25 |
22 |
23 |
|
||
6 |
|
|
|
|
25 |
|
||
合計(人) |
136 |
135 |
125 |
115 |
145 |
119 |
||
總計(人) |
765 |
|||||||
填表人員資料 |
||||||||
填表人員 |
許妙鴻 |
職稱 |
生教組長 |
|||||
電話 |
04-27087412#722 |
電子郵件信箱 |
hses167@gmail.com |
|||||
填表日期:102年10月11日 |
表1-1-3、教學大樓A棟基本資料
建築物基本資料 |
|||||||||||
建築物名稱 |
A棟 |
地面樓層數 |
4 |
地下樓層數 |
1 |
||||||
建造年代 |
民國85年 |
建築設計圖 |
□無 ■有,放置地點 總務處 |
||||||||
增建 |
■無 □有,增建項目 |
||||||||||
構造形式 |
□木造 □磚造 ■鋼筋混凝土(RC) □鋼構 □鋼骨鋼筋混凝土(SRC) □其他 |
||||||||||
平日用途 |
教室、辦公室、會議室 |
教室總數(間) |
19間 |
||||||||
使用人數(人) |
364人 |
樓梯總數(座) |
2座 |
||||||||
是否為避難場所 |
■否 □是 |
廁所總數(間) |
8間 |
||||||||
現況調查 |
|||||||||||
梁柱鋼筋鏽蝕 |
■無 □有 |
||||||||||
梁柱有裂縫或滲水 |
■無 □有 |
||||||||||
建築物沉陷或傾斜 |
■無 □有 |
||||||||||
走廊柱位 |
■走廊外側無柱 □走廊外側有柱 |
||||||||||
與鄰棟間距 |
■小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 □大於等於7公分乘樓層數或間距大於50公分以上 |
||||||||||
備註* |
建築物頂樓有防水隔熱(鋼構建築) |
||||||||||
建築物照片 |
|||||||||||
建築物正面 |
建築物側面 |
||||||||||
填表人員資料 |
|||||||||||
填表人員 |
許妙鴻 |
職稱 |
生教組長 |
||||||||
電話 |
04-27087412#722 |
電子郵件信箱 |
hses167@gmail.com |
||||||||
填表日期:102年10月11日 |
表1-1-3、教學大樓B棟基本資料
建築物基本資料 |
|||||||||||
建築物名稱 |
B棟 |
地面樓層數 |
4 |
地下樓層數 |
1 |
||||||
建造年代 |
民國85年 |
建築設計圖 |
□無 ■有,放置地點 總務處 |
||||||||
增建 |
■無 □有,增建項目 |
||||||||||
構造形式 |
□木造 □磚造 ■鋼筋混凝土(RC) □鋼構 □鋼骨鋼筋混凝土(SRC) □其他 |
||||||||||
平日用途 |
教室、辦公室、圖書室、會議室、警衛室 |
教室總數(間) |
34間 |
||||||||
使用人數(人) |
912人 |
樓梯總數(座) |
2座 |
||||||||
是否為避難場所 |
■否 □是 |
廁所總數(間) |
8間 |
||||||||
現況調查 |
|||||||||||
梁柱鋼筋鏽蝕 |
■無 □有 |
||||||||||
梁柱有裂縫或滲水 |
■無 □有 |
||||||||||
建築物沉陷或傾斜 |
■無 □有 |
||||||||||
走廊柱位 |
■走廊外側無柱 □走廊外側有柱 |
||||||||||
與鄰棟間距 |
■小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 □大於等於7公分乘樓層數或間距大於50公分以上 |
||||||||||
備註* |
建築物頂樓有防水隔熱(鋼構建築) |
||||||||||
建築物照片 |
|||||||||||
建築物正面 |
建築物側面 |
||||||||||
填表人員資料 |
|||||||||||
填表人員 |
許妙鴻 |
職稱 |
生教組長 |
||||||||
電話 |
04-27087412#722 |
電子郵件信箱 |
hses167@gmail.com |
||||||||
填表日期:102年10月11日 |
表1-1-3、教學大樓C棟基本資料
建築物基本資料 |
|||||||||||
建築物名稱 |
C棟 |
地面樓層數 |
4 |
地下樓層數 |
1 |
||||||
建造年代 |
民國85年 |
建築設計圖 |
□無 ■有,放置地點 總務處 |
||||||||
增建 |
■無 □有,增建項目 |
||||||||||
構造形式 |
□木造 □磚造 ■鋼筋混凝土(RC) □鋼構 □鋼骨鋼筋混凝土(SRC) □其他 |
||||||||||
平日用途 |
教室、辦公室、保健室 |
教室總數(間) |
20間 |
||||||||
使用人數(人) |
570人 |
樓梯總數(座) |
1座 |
||||||||
是否為避難場所 |
■否 □是 |
廁所總數(間) |
8間 |
||||||||
現況調查 |
|||||||||||
梁柱鋼筋鏽蝕 |
■無 □有 |
||||||||||
梁柱有裂縫或滲水 |
■無 □有 |
||||||||||
建築物沉陷或傾斜 |
■無 □有 |
||||||||||
走廊柱位 |
■走廊外側無柱 □走廊外側有柱 |
||||||||||
與鄰棟間距 |
■小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 □大於等於7公分乘樓層數或間距大於50公分以上 |
||||||||||
備註* |
建築物頂樓有防水隔熱(鋼構建築) |
||||||||||
建築物照片 |
|||||||||||
建築物正面 |
建築物側面 |
||||||||||
填表人員資料 |
|||||||||||
填表人員 |
許妙鴻 |
職稱 |
生教組長 |
||||||||
電話 |
04-27087412#722 |
電子郵件信箱 |
hses167@gmail.com |
||||||||
填表日期:102年10月11日 |
表1-1-3、活動中心 基本資料
建築物基本資料 |
|||||||||||
建築物名稱 |
活動中心 |
地面樓層數 |
3 |
地下樓層數 |
1 |
||||||
建造年代 |
民國95年 |
建築設計圖 |
□無 ■有,放置地點 總務處 |
||||||||
增建 |
■無 □有,增建項目 |
||||||||||
構造形式 |
□木造 □磚造 ■鋼筋混凝土(RC) □鋼構 □鋼骨鋼筋混凝土(SRC) □其他 |
||||||||||
平日用途 |
教室、辦公室、會議室 |
教室總數(間) |
4間 |
||||||||
使用人數(人) |
850人 |
樓梯總數(座) |
4座 |
||||||||
是否為避難場所 |
■否 □是 |
廁所總數(間) |
2間 |
||||||||
現況調查 |
|||||||||||
梁柱鋼筋鏽蝕 |
■無 □有 |
||||||||||
梁柱有裂縫或滲水 |
■無 □有 |
||||||||||
建築物沉陷或傾斜 |
■無 □有 |
||||||||||
走廊柱位 |
□走廊外側無柱 ■走廊外側有柱 |
||||||||||
與鄰棟間距 |
□小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 ■大於等於7公分乘樓層數或間距大於50公分以上 |
||||||||||
備註* |
建築物頂樓有防水隔熱(鋼構建築) |
||||||||||
建築物照片 |
|||||||||||
建築物正面 |
建築物側面 |
||||||||||
填表人員資料 |
|||||||||||
填表人員 |
許妙鴻 |
職稱 |
生教組長 |
||||||||
電話 |
04-27087412#722 |
電子郵件信箱 |
hses167@gmail.com |
||||||||
填表日期:102年10月11日 |
1.2 計畫依據
ㄧ、「災害防救法」。
二、教育部令頒「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
三、教育部令頒「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四、教育部函送「教育部軍訓人員值勤暨校安通報實施規定」辦理。
五、教育部函轉內政部民防團隊基本訓練綱要計畫。
六、內政部「各項活動安全管理指導綱要」。
七、「消防法」。
1.3 計畫目的
擬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以建立天然與人為災害防救體系,使學校能有一妥善之緊急應變程序,使資源靈活調度,達成減災、消災與快速緊急應變與復原之功效。
1.4 計畫適用範圍
校園遭逢有關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傳染病災害、實驗室與實習場所災害、交通安全事故及其他校園安全工作事項等緊急事故。除另有規定外,均須參照本計畫內容實施處理。
1.5 計畫檢討修正之時期及時機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每學期舉行一次災害演練實施並檢討其結果,每二年依據學校軟硬體設施或設備等實際狀況之改變檢討修正本計畫,每四年進行整體的修正。
1.6 計畫擬定基本原則
本計畫內容擬定基本原則詳細說明如下:
一、確立災害防救對策與措施
(一)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為各級學校推動災害防救業務之實施計畫,應以學校所在區域為範圍,做整體性規劃。
(二)計畫期程以二年內可執行、達成事項為原則,惟因社會變動、業務執行需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視需要檢討、補強,針對特殊狀況(如特別或重大災害),宜規定作必要之即時修正,每四年進行整體的修正。
二、成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推動小組
(一)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內容須含括本校各類型潛勢災害之防救事項,由學校相關災害業務處室成立計畫研擬及推動之工作小組,並建立相關權責處室之編組與分工,同時也可依據學生特性考量學生參與可能性。
(二)需要專業團隊支援協助之部分,可尋求相關專業團隊建議、諮詢,或共組工作小組進行計畫之研擬與推動。
(三)執行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考量與學校周邊之社區防災組織、校外救援單位及醫療單位密切相互配合,研擬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時如有需要,應邀請前述相關人員參與。
三、掌握學校災害特性進行學校災害潛勢評估
(一)應確實考量影響學校之災害因素(颱風、豪雨、地震、火災、有害性化學物品等)、地質(急傾斜地、軟弱地盤、斷層等)、設施與設備(老舊校舍建物、危險物設施之集中地區等)、歷史災害等要因,以掌握學校災害特性。
(二)參考直轄市、縣(市)政府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所設定各類型災害可能引發之最大災害規模,以及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國家科技中心、中央地質調查所現有之災害潛勢資料,進行綜合性之校園災害潛勢評估。
四、計畫內容應涵蓋各災害類型與各災害管理階段
(一)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的內容,必須涵蓋學校所在地區內可能發生之各類型之重大災害,依據本校之災害潛勢評估分析之結果,優先針對危害度較高之災害擬定專篇計畫,而後逐年增訂其他災害類別之專篇計畫。
(二)為因應各類型重大災害之防救作業,必須考量平時預防、災害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等各災害管理階段之工作內容。
五、應協調整合學校相關處室之災害防救業務與經費應用
(一)為使學校各單位從平時起就能夠協調、整合,確實推動全面性之學校災害防救業務,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由各相關處室共同參與研擬,以期有效推動、落實。
(二)學校各相關處室亦應依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各項內容,就其業務執掌範圍,擬訂災害防救業務執行計畫並編列所需相關經費,以作為業務推動之依據。
六、運用災害防救相關資料與資訊
(一)運用學校所在區域之基本資料(例如人文、社會、經濟、歷史災害、校園災害潛勢資料等)、建築特性(例如校舍結構、校舍高度等),作為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基礎。
(二)考量各級學校不同性質與學生特性,將各級學校學生自主能力、上下學交通方式等列入疏散避難計畫之參考。
(三)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中應包括災害防救業務所需應用資料、資訊之建置或更新方式。
七、製作校園災害防救圖資
(一)掌握學校所在區域之災害潛勢資料、參考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製作之災害防救相關圖資等,建立考量該校災害特性之防災地圖。
(二)校園防災地圖內容應明確標示校內危險處所、校內避難場所、校內避難路線、學校附近防災機關與避難中心、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布該鄉、鎮、市之避難路線、學校周邊之救援單位及醫療單位等資料。
八、建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自評機制
(一)為能確實有效落實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所列各項內容,應於計畫中訂定自評機制,以作為各項災害防救業務執行管考之依據。
(二)自評內容包含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容,及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執行成效等。
(三)執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自評之方式,應由學校邀集相關處室與專家學者組成評鑑小組,進行瞭解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擬定內容與執行情形之具體程度。
九、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考量該校特殊師生之需求,審慎納入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編撰內容。
十、各級學校編撰與執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時,應與學校災害防救教育內容結合,藉由教學、災害演練等學生參與過程,強化校園災害防救功能。
第二篇 共通性事項
2.1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與通報
為避免學校行政體制之複雜化,於平時並不執行分組,各處室以平時業務範圍及性質來執行災前之各項平時預防工作,應變分組將於災時啟動執行各項應變作業。應變小組之編成。
2.1.1 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及其任務分工
校園內必須規劃因應災害發生之應變組織,於災害發生時肩負搶救災之責任,災害應變組織需界定清楚各分組於災時之工作,避免於救災時人力分配不均之情形延誤搶救之時機,學校亦須排定人員進行輪班,確實於災害初期即能快速啟動分組進行應變。
一、應變組織
針對常見之災害地震、颱風水災及火災等…考量學校現有之人力、物力,茲將校內之應變組織分為指揮官、副指揮官(兼發言人)、搶救組、通報組、避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以及緊急救護組,校內之災害應變體系如圖2-1-1‧
二、任務分工
災害發生,由指揮官發布救災指示於各分組之負責人,再由負責人指派分組成員執行,確保災時分組能快速進行救災行動,各分組於災時之任務分工如表2-1-1,且為確保應變分組之行動,各分組除負責人外需再行指定一名代理負責人,並確實紀錄聯絡方式(表2-1-2),各應變成員依其分組須於平時接受相應之技能訓練,以提升災時應變之能力。
三、輪值制度
除平時即安排好緊急應變組織分組外,亦須針對晝夜或假日規劃執勤班表,並建立教職員緊急時期上班體制,以於災害發生當下立即停止輪休,依學校排定之輪值時間出勤,相關輪值出勤表格如表2-1-3所示。
圖2-1-1、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架構圖
編組及負責人員 |
負責工作 |
指揮官 校長 |
1.負責指揮、督導、協調。 2.負責協調及主導各組中所有運作。 |
副指揮官 學務主任 |
1.負責指揮和協調。 2.通報中心受災情形、目前處置狀況等。 |
【發言人】 教務主任 |
負責統一對外發言。 |
通報組 校安中心人員 |
1.以電話通報應變中心已疏散人數、收容地點、災情及學校教職員、學生疏散情況。 2.負責蒐集、評估、傳播和使用有關於災害與資源 狀況發展的資訊。 |
避難引導組 (兼發言人) 學務處 各班導師 |
1.分配責任區,協助疏散學校教職員、學生至避難所。 2.選定一適當地點作為臨時避難地點。 3.協助登記至避難所人員之身份、人數。 4.設置服務站,提供協助與諮詢。 5.協助疏散學區周遭受災民眾至避難所。 6.協助學區周遭受災民眾至避難所,協助登記身分、人數。 |
搶救組 教務處 科任、工友 代課教師 |
1.受災學校教職員生之搶救及搜救。 2.清除障礙物協助逃生。 3.強制疏散不願避難之學校教職員生。 4.依情況支援安全防護組、緊急救護組。 |
安全防護組 總務處 警衛 |
1.協助發放生活物資、糧食及飲水。 2.各項救災物資之登記、造冊、保管及分配。 3.協助設置警戒標誌及交通 管制。 4.維護學校災區及避難場所治安。 5.防救災設施操作。 |
緊急救護組 健康中心 輔導室 |
1.基本急救、重傷患就醫護送。 2.心理諮商。 3.急救常識宣導。 4.提供紓解壓力方法。 |
組別 |
職務 |
姓名 |
職位 |
校內分機 |
代理人 |
指揮官 |
林峻堅 |
校長 |
700 |
學務主任 |
|
副指揮官 |
王翠津 |
學務主任 |
721 |
教務主任 |
|
發言人 |
林文士 |
教務主任 |
711 |
學務主任 |
|
通報組 |
組長 |
許妙鴻 |
生教組長 |
722 |
人事主任 |
組員 |
羅文惠 |
人事主任 |
750 |
會計主任 |
|
陳銘鈺 |
會計主任 |
760 |
人事主任 |
||
避難引導組 |
組長 |
王翠津 |
學務主任 |
721 |
訓育組長 |
組員 |
邱忠坤 |
訓育組長 |
720 |
學務組長 |
|
黃薏蒨 |
衛生組長 |
722 |
體育組長 |
||
徐淑珍 |
體育組長 |
720 |
衛生組長 |
||
搶救組 |
組長 |
林文士 |
教務主任 |
711 |
教學組長 |
組員 |
傅凱如 |
教學組長 |
710 |
教務主任 |
|
周百瑩 |
資訊組長 |
712 |
註冊組長 |
||
郭美君 |
註冊組長 |
710 |
設備組長 |
||
張明富 |
設備組長 |
712 |
資訊組長 |
||
顏淑菁 |
科任教師 |
714 |
科任教師 |
||
彭傳家 |
科任教師 |
714 |
科任教師 |
||
陳啟文 |
工友 |
733 |
工友 |
||
劉宜欣 |
工友 |
733 |
工友 |
||
羅桂美 |
工友 |
733 |
工友 |
||
張玉花 |
工友 |
733 |
工友 |
||
張靖宜 |
工友 |
733 |
工友 |
||
安全防護組 |
組長 |
蔡孟芳 |
總務主任 |
731 |
事務組長 |
組員 |
李淑民 |
事務組長 |
730 |
總務主任 |
|
卓韋瑩 |
文書組長 |
732 |
出納組長 |
||
張格逢 |
出納組長 |
730 |
文書組長 |
||
徐君章 |
幹事 |
732 |
文書組長 |
||
施火成 |
警衛 |
723 |
警衛 |
||
廖宗彥 |
警衛 |
723 |
警衛 |
||
邱錦洲 |
警衛 |
723 |
警衛 |
||
緊急救護組 |
組長 |
廖曉柔 |
輔導主任 |
741 |
護理師 |
組員 |
張廖月 |
護理師 |
780 |
輔導主任 |
|
楊瑞蘭 |
輔導組長 |
740 |
資料組長 |
||
羅敏華 |
資料組長 |
740 |
輔導組長 |
時段 |
輪值人員/代理人姓名 |
校內分機 |
手機/代理人手機 |
備註 |
早班 |
施火成 |
723 |
0927***135 |
|
午班 |
廖宗彥 |
723 |
0910***381 |
|
晚班 |
邱錦洲 |
723 |
0983***937 |
|
相關聯絡電話 |
校長聯絡電話 |
0911***122 |
||
臺中市教育局電話 |
04-22289111 |
|||
校安中心電話 |
02-33437855、33437856 |
|||
警衛室電話/分機 |
04-27087412#723 |
|||
西屯派出所電話或110 |
04-23289100~9 |
|||
消防局黎明分隊 |
04-22528462 |
|||
台灣電力公司(臺中) |
04-22245131 |
|||
自來水公司(臺中) |
04-22218341 |
2.1.2 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啟動時機
校內之應變組織,應於災害發生視災害情況啟動,啟動時機包含:
一、地方政府成立應變中心時。
二、上級指示成立。
三、學校位於災區且受到災損時。
四、校長視災情程度啟動應變組織。
五、氣象局發布中度、強烈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時。
2.1.3 緊急應變小組之設立與運作
校內災害應變小組之設立須考量災害潛勢區,並可於戶外設立第二災害應變場所以防重大災害之發生,應變小組主要由指揮官下達指示,指揮各分組進行應變作業。
一、應變小組之設立
調查校內之建物,以A棟一樓作為緊急應變小組,中心內備有電話、傳真、網路及相關之救災器具,中心內成員有指揮官、副指揮官、各應變小組負責人,由指揮官(校長)坐鎮發布救災指示,各應變小組負責人接獲指示後,帶領各分組成員進行救災作業。為確保地震災害發生時應變小組之設立,指定戶外操場為第二開設集合地點。
二、應變小組之運作
災害發生後,指揮官、副指揮官及各分組負責人需快速進駐應變小組進行救災指示之發布及分派調度,但於災害發生時,須由人員先前往勘查,確認災害應變場所之安全無虞,若有安全之虞慮,立即於戶外指定之第二災害應變場所設立位置,進行應變小組之開設。指揮官視災害之類別依各災害之應變程序指揮各分組進行救災作業。
2.1.4 災情通報
災情通報主要目的為爭取時效、掌握先機,快速將災害情報傳達,進行快速之搶救作業;藉由廿四小時的值勤機制,即時協助處理校園緊急危安事件,以有效維護校園整體之安全、安寧。
一、通報原則及流程
為有效協助本校處理校園安全事件,減少事件之損害程度,依照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之規定將進行通報。通報流程如圖2-1-2:
二、通報時機
為使災害發生後之應變更為快速執行,通報之時機依事件級別之不同進行通報。
(一)甲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五分鐘內,以電話通報縣市教育局及教育部,並於二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實施首報。遇有網路中斷時,改以紙本方式傳真至教育部,俟網路恢復後再補行通報作業。
(二)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二小時內,透過即時通報網完成通報作業。遇有網路中斷時,作業方式同甲級事件。
(三)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二週內,透過即時通報網完成通報作業。
三、建立校外支援單位電話清冊
為使災害發生快速尋求支援協助,通報組應建立之校外應變支援單位之聯絡資訊如下表2-1-4,表中詳細記載支援之單位,及支援單位所能提供之器材。
四、通報內容
在通報上應有制式之說詞,先告知通報人姓名、單位、職稱,接著告知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再來說明事故狀況、傷亡情況、 已實施或將實施之處置以及所需之協助等,災害通報之格式如下表2-1-5。
表2-1-4、外部支援單位聯絡清冊
單位名稱 |
聯絡電話 |
聯絡人 |
可支援工具或技術 (服務項目及內容) |
備註 |
|||
消防單位 |
|||||||
消防局黎明分隊 |
22528462 |
|
具化學消防車 部 |
|
|||
警政單位 |
|||||||
西屯派出所電話 |
23289100~9 |
|
|
|
|||
公共設施公司 |
|||||||
台灣電力公司(臺中) |
22245131 |
|
|
|
|||
欣中天然氣公司 |
23139999 |
|
|
|
|||
自來水公司(臺中) |
22218341 |
|
|
|
|||
台中市政府工務局 |
22289111 |
|
|
|
|||
縣市主管機構 |
|||||||
台中市政府 |
22289111 |
|
|
|
|||
市政府防災應變中心 |
2310-1197 |
|
|
|
|||
教育局小教科 |
22289111轉54301~11 |
|
|
|
|||
衛生局 |
25265394 |
|
|
|
|||
環保局 |
22289111#67713 |
|
|
|
|||
社會局 |
22289111 |
|
|
|
|||
上石里辦公室 |
27022538 |
廖年新 |
|
|
|||
逢甲里辦公室 |
24519162 |
廖英財 |
|
|
|||
至善里辦公室 |
27025554 |
鄭文昌 |
|
|
|||
其他支援單位 |
|||||||
家長會長 |
|
陳威圳 |
|
|
|||
教師會會長 |
27087412#731 |
蔡孟芳 |
|
|
圖2-1-2、通報流程圖
2.2 災害防救資料蒐集
學校之災害防救資料主要交由總務處負責調查蒐集,其餘處室提供資料,並請校內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老師進行協助,調查之項目包含災害潛勢資料、校園平面及空間配置、校內各建物之平面配置以及校內曾發生之災害及災害特性分析。
2.2.1 災害潛勢調查
臺中市市立上石國小 |
|||||
年度 |
災害類型 |
潛勢結果 |
詳細說明 |
||
2012 |
地震 |
中 |
|
||
2012 |
颱洪 |
高 |
過去10年內,校園中曾經發生過發生3次(含)以上淹水事件。 |
||
2012 |
坡地 |
低 |
|
||
2012 |
人為 |
低 |
校園周圍有2條以上危險流域。 |
||
2011 |
地震 |
中 |
|
||
2011 |
颱洪 |
高 |
過去10年內,校園中曾經發生過發生3次(含)以上淹水事件。 |
||
2011 |
坡地 |
低 |
|
||
2011 |
人為 |
低 |
校園周圍有2條以上危險流域。 |
||
2010 |
地震 |
低 |
|
||
2010 |
颱洪 |
高 |
過去10年內,校園中曾經發生過發生3次(含)以上淹水事件。 |
||
2010 |
坡地 |
低 |
|
||
2010 |
人為 |
低 |
學校危險設施與場所及危險流域數量皆少於數量一以下,無立即之危險,且經統計後學校交通要道尖峰車流量小。 |
||
[撰寫說明: (1) 校區附近之活斷層可由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知系統查得。 (2) 查得後可使用WINDOWS上的附屬應用程式小畫家或相關繪圖軟體將斷層名稱清楚標上。]
|
[撰寫說明: (1) 校區附近之土石流潛勢溪流可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水土保持局資訊網上獲得。] |
|
2.2.2 校園平面及空間配置
藉由網路提供之電子地圖調查學校周邊環境,並繪製校區內之平面圖,以便做為避難逃生路徑規劃之資料,如表1-1-1,確實將校區內各棟建物之分布繪製清楚。
2.2.3 校園各棟大樓樓層平面配置圖
說明學校每一棟建物樓層之平面配置狀況,可為未來災害疏散逃生動線規劃或救助災之參考資料。在繪製每一樓層平面圖時,宜將每一樓層隔間之教室、班級名稱或實驗室名稱同時註明,該樓層中之防災硬體設備配置位置亦宜標明,如表1-1-3。
2.2.4 校園歷年災害與災害特性分析
針對歷年校園災害事件或災害潛勢分析之說明,以便未來能優先針對危害度較高之災害擬定專篇計畫,而後逐年增訂其他災害類別之專篇計畫,並逐年編列經費將現有防災缺失逐步改善。
一、歷年災害
本校蒙受之災害類型主要包含地震、颱風、水災、坡地災害、火災、傳染病災害以及交通事故等災害,歷年災害之情形統計如表2-2-1,確實紀錄歷年受災之類型,及校內財務損失之狀況。
二、災害特性分析
校內災害特性分析由總務處邀請專家學者協助分析,針對學校地理位置若鄰近邊坡或斷層帯,則宜考量邊坡地滑或鄰近斷層帯所可能造成災害之風險。針對地處地勢低窪地區之學校,則宜考量短暫豪大雨所造成淹水災害之風險,確實分析校內之潛在災害並做災損評估,如表2-2-2。
時間 日期 |
記錄編號 |
災害類型 |
發生 地點 |
災害簡述 |
災害損失 |
災情處理情形 |
|
人員 |
財務/設備 |
||||||
102年3月28日 |
001 |
地震 |
全校區 |
10:00發生5級地震。 |
無人傷亡 |
無 |
學生疏散至操場。 |
|
|
|
|
|
|
|
|
「風災」潛在災害分析表 |
|
致災源 |
颱風引起的校園災害 |
致災區 |
本校校園及相關設施 |
潛在災害 |
教室門窗未上鎖,遭颱風吹襲而破損。 颱風吹起的飄落物,擊中建築物之門窗玻璃。 校園內的花草樹木未整修、固定,遭颱風吹倒。 輸電線路遭狂風吹落,有短路之虞。 |
災損評估 |
門窗玻璃破損。 操場體育設施損壞。 花草樹木折斷。 電線走火致災。 |
「地震」潛在災害分析表 |
|
致災源 |
地震 |
致災區 |
本市為菲律賓板塊及歐亞板塊撞擊區,常發生地震 |
潛在災害 |
1.震後火災。 2.外牆磁磚掉落。 3.學校建築物牆柱損壞。 |
災損評估 |
強烈地震可能造成部分災損。 |
「火災」潛在災害分析表 |
|
致災源 |
電氣短路或易燃品燃燒 |
致災區 |
本校校園及線路老化或過載之相關電氣設施或用火場所 |
潛在災害 |
1.電力過載之電氣設備。 2.延長線上插有過多插電設備。 |
災損評估 |
1.火災所造成的損失視其所影響之範圍而定,除了建築物、設備與財物的損失外,因為學生集中在教室上課,如火災濃煙竄燒至正在上課之班級,將可能產生人員的嗆傷、燒傷或重大傷亡情事,同時亦可能影響未來之教學活動。 |
2.3 校園災害防救教育訓練
災害防救教育為提升學校師生災害防救認知與技能之方法之一,由學務處邀請學者或消防局人員舉辦防災教育相關之講座或各項逃生器材使用方法及逃生方式,並在校內舉辦活動、宣導等方式(如校內公布欄張貼各項災害相關宣傳海報,定期舉辦校內防災相關比賽,如防災書法或防災警語比賽等),針對各項有關天然與人為災害生成原因、危險性說明,加強本校師生對於各項災害之瞭解。
為確實提升本校教職員工生於災害時之應變能力,開學後,於每學期之期初、期中以及期末班會,由各班導師向學生宣導災時之避難需知,並於戶外實地操演。每學期安排二次週會之時間,針對較可能發生之災害,諸如地震、風災、火災及交通事故安排講座,每種災害之講座以20-30分鐘為主,說明災害成因及如何逃生避難、宣導自助互助之精神。
2.4 校園災害防救演練
為使災害發生時各教職員工生能快速避難並啟動應變分組執行救災,由學務處規劃演練內容,各處室人員協助辨理,務求使校園災害演練能順利執行。
演練目的在於使人員熟悉不同災害情境之應變作為,並提升應變技能,短期在學校人力、資源有限之情況下可以每年逐棟或逐區來進行應變演練,逐年完成全校應變演練之規劃,或配合多次各樓層或各棟小規模演練後,每年有一次中大規模或全校災害之演練。針對每年或每次演練之缺失應於下年或下次演練規劃前即加以改進,提昇整體災害應變能力。
學校每年至少應舉辦1-2次應變計畫演練(除消防防護計畫外亦宜考量其他災害類型之演練),演練情境可依該年度規劃重點進行腳本研擬。演練可依各年級施行或以樓層(棟別)為劃分,依據可能發生之災害類型、規模,依實際需求來設計實務演練,如通訊對講機練習、避難疏散演練、警報測試與廣播等。演練計畫之擬定必須基於以下基本觀念:
一、研擬演練計畫之前,必須先有充分的「情境假設」,並以學校所面臨的實際問題為主,例如大規模地震後,應將小學生留校、安撫、建立名冊,等候家長接回,而非馬上讓小學生各自回家。
二、至少應包含緊急避難、救護、收容、安撫之細節操作。
三、必須明定各執行程序之權責編組及銜接介面。
四、必須確保所需的應變時所需的資源與人力。
五、在演練的過程中,所有作業均隨著時序有詳細的紀錄,以利事中查證及事後重構與檢討。
2.5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經費編列
總務處每年應針對提升校內防災能力編列經費,此經費之用途為維護校內硬體減少致災因素、整備校內之防災器具以及提升教職員工生之防災素養等,此經費不得挪為其他用途使用。編列之項目如下:
一、防災宣導手冊及教材。
二、儲備物資。
三、防災教育講座。
四、防災/救災訓練
五、災害應變演練。
六、救災設備。
2.6災害應變器材整備與分配
在災害來臨時,因救災資源之送達往往時程較長,因此學校在災時自救顯得相當重要,在外部救災資源送達前先進行救援之工作,搜尋因受災而造成受困之學生,並針對受傷之教職員工生進行緊急處置,以期能於災害時第一時間協助學校內之教職員生進行避難。
為增加災害應變之搶救時效,總務處必須視學校實際情形來整備災害應變器材(表2-6-1)並每月一次定期進行檢查,若器材損壞或超過使用期限須進行替換,而整備之器材需放置於固定地點進行管理,主要整備之器材項目包含有個人防護具、檢修搶救工具、急救器材、安全管制工具、通訊聯絡器材等。個人防護具為保護搶救人員之裝備,防止救災人員轉變為受災之人員;檢修搶救工具為搶救時可能用到之器材;急救器材為防止受傷人員因受傷流血過度以致不及送醫之緊急包紮止血處理,待道路聯通情形再行將受傷之人員外送;安全管制工具為將受損之建物劃定危險區域警戒及交通指揮之工具;通訊聯絡器材為搜救人員間之相互連絡或通報校外單位協助救援。
表2-6-1、災害應變器具整備表
2.8 校園危險建物與危險設施之警戒標示
總務處偕同學務處之人員,於每學期開學前巡視校內之建物及設施,巡視之重點對象為校內老舊之建物及電器設備,發現可能致災之建物與設施應立即張貼臨時警告標示,並自行改善或尋求校外專業人員協助,若於開學時仍無法獲得改善,須劃定警戒區,張貼明顯標示,並於開學時周知所有學童,並要求各班導師於上課前再次告知,學務處人員於危險設施、建物未獲得改善前須不定時巡視,待獲改善後始能拆除警告標示。
第三篇地震災害減災與應變事項
3.1 平時預防工作事項
總務處應針對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之地震災害進行調查,內容包含校園災害潛勢區、校園設施等資料,並對校園儀器、設備與建築物進行危險評估並將所調查出危險之項目進行改善,降低災害來臨時可能帶來之危害,關於災害潛勢調查,總務處可請校外專業技師公會團體協助,災前工作事項流程如圖3-1-1。
3.1.1 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性調查
一、調查範圍
為確保校內之安全因此學校應定期檢視校園內之建物及其周邊設施,並於地震發生時是否有產生危害之可能,總務處可利用建築設施耐震檢查表(表3-1-1),針對建築物中之主要結構及其設施進行檢視,並判定建物是否符合安全,若不符合安全簡述需改善之內容。
二、調查時機與原則
原則上總務處每學期開始前應進行一次校園環境安全維護狀況評估(若震度5級發生時,總務處須立即進行校園環境安全狀況檢查與評估,並採取適度措施),並記錄評估結果留存,不合格項目將立即改善處理。若不合格項目需專業之專責人員時,應聘請專業技師或專業技術輔導團體加以檢測或鑑定,以確保全校教職員工生於平時或災時之安全。
檢查人: 檢查日期: |
|||||
檢查建築物名稱(地點): |
|||||
項目 |
檢視注意要點 |
檢查結果 |
完成改善日期 |
改善內容 |
|
合格 |
不合格 |
||||
門 |
校門門鎖操作使用正常。 |
|
|
|
|
樓梯門、鐵捲門使用正常。 |
|
|
|
|
|
教室門、鎖使用正常。 |
|
|
|
|
|
倉庫門使用正常。 |
|
|
|
|
|
窗 |
窗戶(木窗及鋁窗)使用正常。 |
|
|
|
|
牆 |
外牆無外磚剝落及裂縫現象。 |
|
|
|
|
外牆油漆無剝落、退色,仍保持光鮮度。 |
|
|
|
|
|
內牆無出現內縫現象。 |
|
|
|
|
|
圍牆無傾斜、裂縫現象。 |
|
|
|
|
|
天花板 |
梁無傾斜龜裂現象。 |
|
|
|
|
天花板無呈現龜裂現象。 |
|
|
|
|
|
天花板無油漆脫落或掉落水泥塊。 |
|
|
|
|
|
天花板材質材料無被白蟻侵入或破損。 |
|
|
|
|
|
地下室 |
對於不必要之地下室開口予以封閉。 |
|
|
|
|
走廊 |
走廊地面平坦,無裂縫凹洞情形。 |
|
|
|
|
校舍增建廊階銜接處密實而安全。 |
|
|
|
|
|
屋頂 |
屋頂使用無影響校舍建築安全。 |
|
|
|
|
屋頂無裂縫、倒塌的現象。 |
|
|
|
|
|
屋頂的四周安全圍籬、圍牆或欄杆正常。 |
|
|
|
|
|
樓梯 |
樓梯扶手無斷裂破損。 |
|
|
|
|
樓梯的地面無裂縫產生。 |
|
|
|
|
|
樓梯間裝置照明設備。 |
|
|
|
|
|
樓梯間具明顯標示、標線。 |
|
|
|
|
|
柱 |
柱無傾斜、龜裂現象。 |
|
|
|
|
柱與地面無裂縫現象。 |
|
|
|
|
|
欄杆 |
鐵質和不鏽鋼質欄杆無斷裂情況。 |
|
|
|
|
水泥欄杆無裂縫、傾斜現象。 |
|
|
|
|
|
木質欄杆無腐爛現象。 |
|
|
|
|
|
周遭設施 |
學童遊憩設施(溜滑梯、單槓、鞦韆等)正常,無破裂、傾斜狀況。 |
|
|
|
|
改善完成日期: 覆核人: |
3.1.2 校園環境安全改善
總務處依建築設施耐震檢查表(表3-1-1)之不合格項目進行改善並填具建築設施耐震改善檢查表之改善內容,若有無法改善且該項目有危及安全之顧慮時,應在此區域張貼臨時警告之標識,並儘速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協助改善。
3.2 災害應變工作事項
應變工作事項含災害應變組織之運作、災害發生時學生安全之確保、學生安全疏散、收集受災情況與受災情況回報、緊急救護與救助實施、緊急安置受收容與家長聯繫,及緊急避難與收容場所之開設等內容,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如圖3-2-1。
3.2.1 災害應變程序
為使學校能於地震災害發生後快速執行避難救助之行動,宜將應變啟動時機以及各應變小組所擔負之作業明確定義,方能於適當時機召集應變小組成員,並於適當地點集結,進行災情分析及避難救助之行動。
一、應變小組啟動時機
學校之緊急應變小組,應於地震災害發生時啟動,其啟動時機包括:
(一)地方政府成立應變中心時。
(二)上級指示成立時。
(三)學校位於災區受到災損時。
(四)校長視地震災情程度啟動應變小組以應付災情等。
二、災害通報
為適時掌握校園事件,加速處理應變,依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公告之分級與內容進行通報。
三、各應變小組擔負之任務
將各應變小組之應變工作項目確實劃分,以便災時能快速動員,各小組於災時之工作項目分配如下,各組主要應變項目如表3-2-1。
表3-2-1、應變小組主要應變事項【地震災害】
應變項目 |
主要負責組 |
協助組 |
主要應變工作事項 |
災情通報 |
通報組 |
無 |
1.依照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之規定將災害進行分級通報。 2.校外應變支援單位之聯絡資訊。 |
避難疏散之規劃與執行 |
避難引導組 |
無 |
1.避難引導組每學期規劃每棟建築物舉辦一次地震避難疏散演練。 2.避難引導組每學期,應擬定地震緊急疏散地圖(疏散路線和疏散地點等)。 3.各棟建築物應規劃避難引導人員如表3-2-2所示,疏散路線如圖3-2-4。 4.清點學生人數並上報指揮官,如學生避難情形調查表如表3-2-3。 |
緊急救護與救助 |
搶救組 |
緊急救護組 |
1.緊急救護組應研議跨行政區、里界及其鄰近區域醫療單位,協調相互支援機制。 2.緊急救護組將校內備有之急救物資、搶救器材登錄造冊(表3-2-4),詳細記錄數量及放置地點。 3.緊急救護組每月應確認急救器材之內容,檢查是否短缺並將放置日期過久之用品進行替換。 4.緊急救護組協助安撫低年級學生。 |
毀損建物與設施之警戒標示 |
安全防護組 |
無 |
災害發生過後,安全防護組須檢視校內之建物是否有傾倒之危險,針對可能具危險之建築物設立警戒線或標示。 |
啟動社區住戶與家長之協助 |
通報組 |
無 |
通報組需建立支援機構之通訊錄(表2-1-4),並於災時得以第一時間請求所需支援。 |
3.2.2 災情通報
災情通報主要目的為爭取時效、掌握先機,快速將災害情報傳達,進行快速之搶救作業;藉由廿四小時的值勤機制,即時協助處理校園緊急危安事件,以有效維護校園整體之安全、安寧。
為有效協助本校處理事件,減少事件之損害程度,依照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之規定進行通報。
3.2.3 避難疏散之規劃與執行
一、避難疏散規劃
對於校內教職員生平時應加強防災演練知識宣導,並藉由每學期之定期演練,演練各種校內可能發生之災害應變演習,加強人員對於疏散動線的熟悉程度,避難引導組每學期規劃每棟建築物舉辦一次避難疏散演練,使得在實際災害發生時,能有效增加緊急疏散的效率。避難引導組每學期末前,應擬定緊急疏散地圖(疏散路線和疏散地點),避難疏散路線可結合早上升旗路線、班級集合地點進行規劃,調查避難路線是否暢通,如有障礙物時應立即清除,並於新學年度公告周知教職員工、避難引導人員及相關人員。
考量到本校一至三年級、資源班之學生,是屬避難時較為弱勢之ㄧ環,因此於安排教室時,盡量將一至三年級之教室安排於一樓或是較方便逃生之區位,使得一至三年級之小學生能於災難發生時迅速避難。
(一)避難疏散原則及流程
校園疏散主要以人員疏散為主,因此在規劃疏散計畫時,對疏散時機之認定非常重要,而疏散時機為意外狀況有擴大之虞或對人員可能造成生命威脅時,須即刻通知人員進行疏散。本校避難引導組規劃之緊急疏散流程如圖3-2-3所示。若本校有特殊師生時需考量專人協助避難。
(二)避難疏散動線規劃
疏散路線的規劃不應只有一條(尚需規劃替代路線),以因應災害情境變化,校園疏散路線應盡量避開有潛在地震危險的地方,並於規劃後標示於逃生路線圖上。集結地點的選擇宜考慮適當之安全距離,選擇附近沒有潛在危險地區及可容納部分或全部師生疏散人員之場所,於事故發生時能依疏散路線,各棟建築物應規劃避難引導人員作適當管制進行人員疏散引導。各棟建築物應規劃避難引導人員如表3-2-2所示,疏散路線如圖3-2-4。
(三)避難疏散集合場所之配置
避難疏散集合場所應選擇無地震災害威脅之場所,儘量以空地或綠地為宜,第一時間疏散集合場所為空地,最終疏散集合場所為運動場如圖3-2-4。
二、避難疏散之執行
(一)指揮官在接受教育局的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之下,可決定發布疏散命令之時間,並回報至其教育主管單位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二)緊急疏散時各班導師或任課老師應確認該班學生出席狀況及學生安全狀況,並依指示就地避難或依避難逃生路線將學生帶領至安全地點集合。
(三)避難引導人員(志工)在引導避難時,應有專人注意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生給於必要之協助。
(四)避難疏散過程發現學生、教職員工發生意外時,救護人員應迅速實行救護行動。
(五)清點學生人數並上報指揮官,如學生避難情形調查表如表3-2-3。
(六)國小一至三年級之學生於心智發育較未成熟,可能會因害怕而哭鬧,班導師ㄧ人難以應付,緊急救護組成員須主動進行協助。
表3-2-2、各棟建築物避難引導人員表
棟別 |
樓層別 |
班級或辦公處所 |
避難引導人員 |
救護人員 |
備註 |
A棟 |
1樓 |
桌球室、低年級課照班及輔導室 |
上體育課班級及低年級課照班上課老師 |
|
訓育組長負責C棟避難引導 |
A棟 |
2樓 |
自然教室1、2及資源班 |
上自然課班級及資源班上課老師 |
|
|
A棟 |
3樓 |
3-3、3-4、自然課教室3及英語教室1 |
3-3、3-4、上自然課班級及英語課班級上課老師 |
|
|
A棟 |
4樓 |
社會教室2及 鄉土教室 |
上社會課班級及本語課班級上課老師 |
|
|
B棟 |
1樓 |
幼兒園、1-1、及學務處 |
幼兒園、1-1上課老師 |
|
體育組長負責B棟避難引導 |
B棟 |
2樓 |
幼兒園、2-5、3-1、3-2及圖書室 |
幼兒園、2-5、3-1、3-2上課老師 |
|
|
B棟 |
3樓 |
3-5、4-1、4-2、4-3、4-4、社會教室1及電腦教室 |
3-5、4-1、4-2、4-3、4-4、電腦課及社會課上課老師 |
|
|
B棟 |
4樓 |
5-5、5-6、6-1、6-2、6-3及 多功能教室 |
5-5、5-6、6-1、6-2、6-3上課老師 |
|
|
C棟 |
1樓 |
1-2、1-3、1-4、1-5及保健室 |
1-2、1-3、1-4、1-5上課老師 |
|
衛生組長負責A棟避難引導 |
C棟 |
2樓 |
2-1、2-2、2-3、2-4及體能教室 |
2-1、2-2、2-3、2-4上課老師 |
|
|
C棟 |
3樓 |
4-5、5-1、5-2、5-3、5-4 |
4-5、5-1、5-2、5-3、5-4上課老師 |
|
|
C棟 |
4樓 |
6-4、美勞教室、多功能教室、 英語教室2 |
6-4、上美勞課、英語課上課老師 |
|
|
班 級 |
|
班級導師 |
|
||||
應到人數 |
|
實到人數 |
|
||||
學生安全情形報告 |
|||||||
學生姓名 |
緊急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安全情況 |
備註 |
|||
|
|
|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
|
|||
|
|
|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
|
|||
|
|
|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
|
|||
|
|
|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
|
|||
受傷人數 |
|
||||||
死亡人數 |
|
||||||
失蹤人數 |
|
||||||
請假未到校人數 |
|
||||||
共計人數 |
|
||||||
班 級 |
|
班級導師 |
|
||||
應到人數 |
|
實到人數 |
|
圖3-2-4、避難路線圖
3.2.4 緊急救護與救助
校園周遭醫療資源大多無法與該都市區域行政里界相符合,因此緊急救護組應研議跨行政區、里界及其鄰近區域醫療單位,協調相互支援機制,建立臨時救護站(保健室),學校平時於防災演練上宜加強宣導,以增加師生們防災意識與救助效率。
一、建立校內急救物資、搶救器材及周遭醫院連絡清冊
緊急救護組將校內備有之急救物資、搶救器材登錄造冊(表3-2-4),詳細記錄數量及放置地點,急救及搶救器材通常包含:個人防護具、搶救工具、急救器材等。建立周遭醫院(診所)之聯絡清冊(表3-2-5),內容需詳實記載聯絡方式及地址,災時能將重傷患即時送往能夠進行救護之地點。
二、定期檢視急救用品並更新
緊急救護組每月應確認急救器材之內容,檢查是否短缺並將放置日期過久之用品進行替換,須保持存放急救用品容器之清潔,確保急救用品不受污染。
三、建立緊急救護及救助流程
災害後至避難地點確認師生人數,由搶救組偕同緊急救護組之人員前往受災地區搜尋未逃出之師生,並進行初步之急救措施,爾後再送至避難地點,救護救助流程如圖3-2-5。
四、執行救助及救護作業
(一)尋找傷患並搬運至緊急救護場所
搶救組前往避難地點確認失蹤人數,基本上以3人為一團隊,視失蹤人數由指揮官決定派遣團隊前往,團隊應攜帶擔架及急救箱。至現場後進行人員搜救,搜救出之人員由團隊中之緊急救護人員進行初步包紮,之後將傷患送往避難地點。
(二)緊急包紮、外送
搶救人員將傷患送達避難場所,緊急救護人員仔細檢查傷患之傷勢並包紮,若傷患傷勢嚴重須連絡附近醫院(診所)將重傷之傷患送往。
表3-2-4、急救、搶救器材一覽表
類別 |
應變器材 |
數量 |
單位 |
存放位置 |
備註 |
個人防護具
|
簡易式口罩 |
|
個 |
|
|
工作手套 |
|
雙 |
|
|
|
耐有機溶劑手套 |
|
雙 |
|
可置於各使用地點或校內應變器材儲放區存放。 |
|
耐酸鹼手套 |
|
雙 |
|
可置於各使用地點或校內應變器材儲放區存放。 |
|
工作靴(可耐有機溶劑或耐酸鹼或防滑) |
|
雙 |
|
可視需要購買適當之數量,並配合各式防護衣之穿戴並置於應變中心器材室中集中管理或校內應變器材儲放區存放。 |
|
安全鞋 |
|
雙 |
|
具護趾鋼頭,可視需要購買適當之數量,並置於應變中心器材室中集中管理或校內應變器材儲放區存放。 |
|
搶救工具 |
備用接頭、管線等 |
|
個 |
|
針對可能產生洩漏之管線或接頭,應有備材以供緊急更換。 |
破壞工具組 |
|
組 |
|
針對人員搶救時可能所需之破壞工具,如電鋸、撬桿、斧頭等,可於非防爆區使用。 |
|
移動式發電機 |
|
組 |
|
110/220V-3000W,緊急供電用 |
|
消防器材 |
乾粉及二氧化碳滅火器 |
|
組 |
|
可為手提式,可置於校內各場所附近存放。貴重儀器則應考量水損或乾粉污染之問題,因此建議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但對於密閉空間則應考量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時之缺氧問題,而操作者也應小心使用,以避免手部凍傷之可能。 |
急救器材 |
擔架 |
|
組 |
|
可為摺疊式擔架或固定式擔架。若考量傷患可能有化學性污染,則應有(可拋棄式)除污床之採購,以供初步除污。 |
心臟急救設備 |
|
組 |
|
係指小型簡易式電擊設備,建議應在有醫生或護士在旁協助時使用。 |
|
急救箱 |
|
組 |
|
為一般急救所需之材料及藥品,應定期檢查與更新。 |
|
氧氣筒 |
|
瓶 |
|
供急救供氧用 |
|
通訊聯絡 |
大哥大電話手機 |
|
支 |
|
|
無線電對講機(附壓扣型發話器) |
|
支 |
|
|
編號 |
醫院或診所名稱 |
聯絡電話 |
地 址 |
備註 |
1 |
|
|
|
該醫院至學校距離: 公里 該醫院救護車可抵學校最短時間: 分鐘 該醫院急診部門可容納床位: 床 該醫院可提供之醫療服務項目: □燒燙傷中心□精密縫合技術□毒化災責任醫院□毒物諮詢服務□解毒劑提供□其他 為簽約合作醫院否?□是□否 |
2 |
|
|
|
該醫院至學校距離: 公里 該醫院救護車可抵學校最短時間: 分鐘 該醫院急診部門可容納床位: 床 該醫院可提供之醫療服務項目: □燒燙傷中心□精密縫合技術□毒化災責任醫院□毒物諮詢服務□解毒劑提供□其他 為簽約合作醫院否?□是□否 |
3.2.5 毀損建物與設施之警戒標示
災害發生過後,安全防護組須檢視校內之建物是否有傾倒之危險,針對可能具危險之建築物設立警戒線或標示,並定期派員前往巡視,避免人員進入造成二次傷害。
一、警戒標示流程
在地震災害過後,許多建築物可能會產生結構上之破壞,難以於第一時間內進行補強,故須劃定危險區域拉起警戒線,必要時定時派員前往巡視,確認無學生進入拿取物品,流程圖如圖3-2-6。
二、警戒線(警告標示)設置
地震災害過後,由搶救組確認建築物無師生滯留,安全防護組若認定此建築物與設施為危險時,安全防護組之人員須立即設立警戒線(警告標示),警告師生不可靠近,並且定時派遣人員進行巡視,派遣巡視之人員以2人為一組為原則,警戒設置判定如表3-2-6。
|
損壞狀況 |
有(中度、嚴重) |
無(輕微) |
1 |
建築物整體塌陷、部分塌陷、上部結構與基礎錯開 |
|
|
2 |
建築物整體或部分樓層明顯傾斜 |
|
|
3 |
建築物柱、梁損壞,牆壁龜裂 |
|
|
4 |
墜落物與傾倒物危害情形 |
|
|
5 |
鄰近建築物傾斜、破壞,影響本建築物之安全 |
|
|
6 |
建築基地或鄰近地表開裂、下陷、邊坡崩滑、擋土牆倒塌、土壤液化 |
|
|
7 |
其他(如瓦斯管破裂瓦斯外溢、電線掉落、有毒氣體外溢等) |
|
|
3.2.6 啟動社區住戶與家長之協助
由指揮官指派家長會長協助集結社區志工、家長會成員或校友會,協調災時所能提供的搶救災資源及人力部署支援,通報組需建立支援機構之通訊錄(表2-1-4),以便於災時得以第一時間請求所需支援。指揮官亦可請求社區提供具有專長的社區志工名單,協助學校搶救災之進行。國小一至三年級之班導師須儘可能連絡學生家長前來協助安撫學生。
第四篇颱風、水災災害減災與應變事項
4.1 平時預防工作事項
一、風災
為降低颱風來臨時所造成之損失,針對戶外之懸掛物及校內之樹木,總務處需派員定期查看,固定懸掛物、修剪樹枝,避免遭強風吹落造成災害。
二、水災
總務處應調查校內容易受風害及容易淹(積)水之區域、建築物、設備及設施等,並進行颱風、水災危險項目評估,並將所調查出危險之項目進行改善,降低災害來臨時可能帶來之危害,自主性調查流程如圖4-1-1。
4.1.1 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性調查-風災
一、調查範圍
檢視校園內之建物及其周邊於災害時是否有產生危害之可能,並且利用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表4-1-1),針對建築物中之結構進行檢視,並勾選建物是否符合安全若不符合安全,簡述須改善之內容。
二、調查時機與原則
總務處每學期開學前應進行校園環境安全維護狀況評估,並記錄評估結果留存,不合格項目將立即改善處理。若不合格項目之改善需專業人員協助時,由總務處聘請專業技師或專業技術輔導團體進行改善協助,以確保全校教職員工生之安全。若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時,總務處須立即進行校園環境安全狀況檢查與評估,並採取適度措施。
表4-1-1、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
檢查人: 檢查日期: |
|||||
檢查建築物名稱(地點): |
|||||
項目 |
檢視注意要點 |
檢查結果 |
改善完成日期 |
改善內容 |
|
合格 |
不合格 |
||||
門 |
校門門鎖有無損害,操作使用是否正常。 |
|
|
|
|
樓梯門、鐵捲門有無損害故障,使用是否正常 |
|
|
|
|
|
教室門、鎖有無損壞,使用是否正常。 |
|
|
|
|
|
倉庫門有無損壞,使用是否正常。 |
|
|
|
|
|
窗 |
窗戶(木窗及鋁窗)有無損壞故障,使用是否正常 |
|
|
|
|
窗戶玻璃有無破損現象,是否能擋風雨。 |
|
|
|
|
|
網架有無鏽損、斷裂現象。 |
|
|
|
|
|
安裝是否非常牢固、不易倒塌。 |
|
|
|
|
|
天花 板 |
天花板有無呈現龜裂現象。 |
|
|
|
|
天花板有無漏水的現象。 |
|
|
|
|
|
天花板材質材料有無被白蟻侵入或破損。 |
|
|
|
|
|
地下 室 |
供作地下室採光通風用之小型窗戶,有無設置擋水 防水安全設施。 |
|
|
|
|
對於不必要之地下室開口有無予以封閉。 |
|
|
|
|
|
適當位置設自動抽水機,以供隨時水之用。 |
|
|
|
|
|
電梯/電梯坑 |
電梯坑有無砌磚阻水或加設止水墩。 |
|
|
|
|
車廂有無事先提升至高樓層停放。 |
|
|
|
|
|
電梯坑內有無抽排水系統,若有積水自動予以排除。 |
|
|
|
|
|
走廊 |
走廊地面是否平坦,有無裂縫凹洞情形。 |
|
|
|
|
走廊排水是否正常,未見積水。 |
|
|
|
|
|
屋頂 |
屋頂有無漏水現象。 |
|
|
|
|
屋頂有無裂縫、倒塌的現象。 |
|
|
|
|
|
屋頂的四周安全圍籬、圍牆或欄杆有無損壞。 |
|
|
|
|
|
樓梯 |
樓梯的地面有無裂縫情況。 |
|
|
|
|
樓梯間有無裝置照明設備。 |
|
|
|
|
|
樓梯間有無明顯標示、標線。 |
|
|
|
|
|
其它 |
校內外排水系統無阻礙。 |
|
|
|
|
校內擋水門是否正常使用。 |
|
|
|
|
|
戶外懸掛物穩定不搖晃。 |
|
|
|
|
|
改善完成日期: 覆核人: |
4.1.1.A 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性調查-水災
一、調查範圍
檢視校園內之建物及其周邊於災害時是否有產生危害之可能,並且利用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表4-1-2),針對校內設施進行檢視,若不符合安全,簡述須改善之內容。
二、調查時機與原則
總務處每學期開學前應進行校園環境安全維護狀況評估,並記錄評估結果留存,不合格項目將立即改善處理。若不合格項目之改善需專業人員協助時,由總務處聘請專業技師或專業技術輔導團體進行改善協助。若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時,總務處須立即進行校園環境安全狀況檢查與評估,並採取適度措施。
表4-1-2、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
檢查人: 檢查日期: |
|||||
檢查建築物名稱(地點): |
|||||
項目 |
檢視注意要點 |
檢查結果 |
改善完成日期 |
改善內容 |
|
合格 |
不合格 |
||||
窗 |
窗戶(木窗及鋁窗)有無損壞故障,使用是否正常 |
|
|
|
|
窗戶玻璃有無破損現象,是否能擋風雨。 |
|
|
|
|
|
網架有無鏽損、斷裂現象。 |
|
|
|
|
|
安裝是否非常牢固、不易倒塌。 |
|
|
|
|
|
地下 室 |
供作地下室採光通風用之小型窗戶,有無設置擋水、防水安全設施。 |
|
|
|
|
對於不必要之地下室開口有無予以封閉。 |
|
|
|
|
|
適當位置設自動抽水機,以供隨時水之用。 |
|
|
|
|
|
電梯/電梯坑 |
電梯坑有無砌磚阻水或加設止水墩。 |
|
|
|
|
車廂有無事先提升至高樓層停放。 |
|
|
|
|
|
電梯坑內有無抽排水系統,若有積水自動予以排除。 |
|
|
|
|
|
走廊 |
走廊地面是否平坦,有無裂縫凹洞情形。 |
|
|
|
|
走廊排水是否正常,未見積水。 |
|
|
|
|
|
其它 |
校內外排水系統無阻礙。 |
|
|
|
|
校內擋水門是否正常使用。 |
|
|
|
|
|
改善完成日期: 覆核人: |
4.1.2 校園環境安全改善-風災
針對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表4-1-1)所勾選之不合格項目進行改善並填具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之改善內容。
若於颱風豪雨來臨前有無法改善之項目而有受災之虞時,須採取臨時之應變措施(砂包、封閉窗戶或劃定區域禁止進入、拆除懸掛物等)已降低災害所帶來之影響。
4.1.2.A 校園環境安全改善-水災
針對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表4-1-2)所勾選之不合格項目進行改善並填具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之改善內容。
若於颱風豪雨來臨前有無法改善之項目而有水災之虞時,須採取臨時之應變措施(砂包、封閉窗戶或劃定區域禁止進入等)已降低災害所帶來之影響。
若校園常受淹水(積水)之危害,則應採取減災工程(如提高校園高程,增設抽水機加高校園四周高程等措施)。
4.2 災害應變工作事項
包含災害來臨前之戒備、應變組織之運作、收集受災情況與受災情況回報、災害發生時學生安全之確保、學生安全疏散、確認疏散安全情形、緊急救護與救助實施等必要措施,風水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如圖4-2-1。
4.2.1 臨災戒備
接獲氣象局預報有颱風或豪雨來襲時,指揮官(校長或代理人)須待在校區內下達指令,發布停課指示或疏散一樓教室之人員;訓導處(學務處)偕同總務處人員巡視校內之門窗(擋水門)是否緊閉,假若氣象局預測將有狂風產生,須針對校內玻璃做適當處置、校內若有易掉落之裝飾,選擇強化固定之方式或將裝飾收起,先搬移到適當場所存放,並確認災害發生後使用之緊急應變之工具是否齊全,如有缺漏或損壞立即告知總務處將項目補齊或替換。
4.2.2 災害應變程序
為使災害發生後學校能快速執行避難救助之行動,宜將應變啟動時機以及各應變小組所擔負之作業明確定義,以便於災時迅速召集相關人員於適當集結地點進行災情分析及進行任務分配。
一、應變啟動時機
學校之緊急應變組織,應於災害發生時視時機啟動,其啟動時機包括:
(一)上級指示成立時。
(二)學校位於災區受到災損時。
(三)氣象局發布強烈颱風警報或停止上課指示。
(四)校長考慮校內可能受災情形啟動應變組織以應付災情等。
二、災害通報
為適時掌握校園事件,加速處理應變,依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公告之分級與內容進行通報。
三、各應變組織擔負之任務
將各應變小組之應變工作項目確實劃分,以便災時之快速動員,各小組災時之工作項目分配如下,各組主要應變項目如表4-2-1。
表4-2-1、應變小組主要應變事項【風水災害】
應變項目 |
主要負責組 |
協助組 |
主要應變工作事項 |
災情通報 |
通報組 |
無 |
1.依照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之規定將災害進行分級通報。 |
停課放學之規劃與執行 |
避難引導組 |
安全防護組 |
1.避難引導組每學期末前,應擬定緊急停課放學疏散路線。 2.各棟建築物應規劃避難引導人員如表4-2-2所示,疏散路線如圖4-2-4。 3.低年級導師應建立家長聯絡簿,臨時停課放學時通知家長。 4.避難引導組成員配合低年級各班導師,協助通知家長將學生接回。 |
緊急救護與救助 |
搶救組 |
緊急救護組 |
1.緊急救護組應研議跨行政區、里界及其鄰近區域醫療單位,協調相互支援機制。 2.緊急救護組)將校內備有之急救物資、搶救器材登錄造冊(表4-2-4),詳細記錄數量及放置地點。 3.緊急救護組每月應確認急救器材之內容,檢查是否短缺並將放置日期過久之用品進行替換。 |
啟動社區住戶與家長之協助 |
通報組 |
無 |
通報組需建立支援機構之通訊錄(表2-1-4),並於災時得以第一時間請求所需支援。 |
圖4-2-2、災害應變流程圖
4.2.3 災情通報
災情通報主要目的為爭取時效、掌握先機,快速將災害情報傳達,進行快速之搶救作業;藉由廿四小時的值勤機制,即時協助處理校園緊急危安事件,以有效維護校園整體之安全、安寧。
為有效協助本校處理校園事件,減少事件之損害程度,依照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之規定進行通報。
4.2.4 停課放學疏散之規劃與執行
一、停課放學之規劃與執行
避難引導組於每學期末前,應擬定停課放學緊急疏散地圖(疏散路線和疏散地點),第一時間之避難疏散路線可結合放學路線進行規劃,並於新學年度公告周知教職員工、避難引導人員及相關人員。考量到本校一至三年級之學生,是屬避難時較為弱勢之ㄧ環,因此於安排教室時,盡量將一至三年級之教室安排於一樓或是較方便逃生之區位,使得一至三年級之小學生能於迅速疏散。
(一) 停課放學疏散原則及流程
校園疏散主要以人員疏散為主,因此在規劃疏散計畫時,對疏散時機之認定非常重要,而疏散時機為氣象局發布強烈颱風警報或發布停課指示、校長考量校內可能受災(淹水)自行宣布疏散避難指示。本校避難引導組規劃之緊急疏散流程如圖4-2-3所示,如若來不及疏散則須暫時收容所有教職員工生,待風雨過後始能讓學生自行離去。考量本校特殊師生(如有身心障礙之教職員生)之需要,給予必要之疏散協助,如指定專人協助避難,並提供適當之輔具協助避難。
(二) 停課放學疏散動線規劃
各棟建築物應規劃避難引導人員作適當管制進行疏散引導。各棟建築物應規劃避難引導人員如表4-2-2所示,疏散路線如圖4-2-4,當所有聯外之路線皆淹水,則須將所有教職員工生收容於學校建物二樓以上,並清點學生人數並上報指揮官(表4-2-3)。
二、停課放學疏散之執行
(一)指揮官在接受教育局的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之下,可決定發布疏散命令之時間,並回報至其教育主管單位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二)緊急疏散時各班導師或任課老師應確認該班學生出席狀況及學生安全狀況,並依停課放學路線疏散學生。
(三)避難引導人員在引導避難時,應注意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生。
(四)避難疏散過程發現學生、教職員工發生意外時,救護人員應迅速實行救護行動。
(五)國小一至三年級之學生之導師應聯繫家長安排低年級學生放學。
表4-2-2、各棟建築物避難引導人員表
留言列表